“当陌生人讲起她的故事,
墙上斑驳的时光。
有人在角落弹起了吉他,
她却藏起青涩脸庞。
晚归的姑娘就像一杯苦酒,
你不明白等待的意义。
晚归的姑娘就像一个精灵,
那些狡黠的笑容让你慌张。
晚归的姑娘她站在风里,
你却忘记她的名字。
晚归的姑娘待她转身离去,
却再不是从前的姑娘。”
一直到今天,我都清楚记得歌手当时的这段唱词。夏天傍晚的微风、惬意的音乐,还有刚穿过喉咙的酒精,一切都让人如此麻醉。我就是听到这里时注意到那个女孩的,她应该是个混血儿,头发泛黄,脸盘如鹅卵石般,眼窝比较深,眼睛一看便知来自异域。她上身穿着一件薄薄的米黄色外套,下面是一条黑色褶子裙,一边上楼一边探着头张望,犹如一只误入陌生花园的美丽小鹿。
女孩身后还跟着一个女伴,两个人在人堆里穿来穿去,好不容易找到一个落脚地。我的心里一阵打鼓,因为她们距离我和大拿不过几米远,甚至能闻到身上飘过来的淡淡香味。我不由自主地想多看她几眼,刚才的恍惚感被一扫而空,那一刻毫不夸张地说,我居然感觉坠入了爱河。
大拿也注意到了这些,他主动凑过来说,那个黄色头发的女孩不错,这可是个好机会呀。其实在酒吧里玩邂逅这一套,大拿算得上轻车熟路,我都数不清他厚着脸皮搭讪了多少姑娘。我自忖虽也不是什么纯情小男生,但这种情境还是有点发虚,很想去接近那个女孩,却迟迟起不了身。这会儿她正出神地盯着歌手表演,身子轻轻左右摇晃,我有点烦躁,便大口大口地喝了一杯啤酒。
那天到最后我也没付出什么行动。
我理解这正是人生众多遗憾之一,而人生本是由各种遗憾组成。我宽慰自己,也许驾驶着R6去赛道上刷上两圈,就能把所有爱情的念头给彻底碾碎。我想起了大学时代的初恋女友,最疯狂的时候,我们在一个寒冬的晚上在教学楼外拥抱了一夜——因为教学楼上了锁,基本无处可去。那时感觉纯纯的爱情实在美好,简直就是人类最高级的精神欢愉,只可惜后来我们还是分道扬镳。现在,我根本就不认识这个混血女孩,不了解她的一切,她也未必会对我有丝毫兴趣,于是我短暂的爱河之旅,也就随着酒吧散场而结束了。
口述到这里时,我突然感到一阵莫名的伤感。想重新组织一下语言,但总是磕磕绊绊说不下去,只好暂停掉一闪一闪亮着红点的录音笔。我站起身,从一个迷你冰箱里拿出一罐啤酒,仰头一气而尽。透过100多层楼高的落地窗望出去,整座城市摩天大楼林立,这些建筑仿佛倾斜着,齐刷刷地插入我的眼帘。地面上的人和车如蝼蚁一般,缓慢地蠕动——我曾经对这样的场面熟视无睹,但现在却有点百感交集。旁边有个服务生察觉到异样,他走过来礼貌地询问我是否需要帮助,我朝他摆摆手,他有点尴尬地走开了。
最近一段时间,我会不断讲述一些过去的事情,听众只有一个——我的一只录音笔。“录音笔就是记者的情人,你可不要亏待她”,我忘记是哪个前辈曾说过这句话。这只录音笔的确与我朝夕相处,跟着我跑了太多地方,记录了形形色色的采访声音,因为用的时间够久,它的外壳一角都磨掉了漆。如今,我打算多给它讲讲自己的故事。
我的讲述是比较杂乱的,有时候长篇大论,有时候只有短短的一句话。这完全取决于当时的心情。我似乎迫不及待地要记录下什么,但大脑又很容易一片空白,以至于拖慢了进度。每当这时,我就只好暂停下来,尽量去捋清楚思绪。录音笔则如同一位默契老友,静静地等待我重新开始。
我对上面提到的伤感无能为力。第一次见到那个混血女孩时的悸动,现在仍恍若昨日。我默默地念着她烂熟于心的名字,一切瞬间浮上心头。分手之后,我们可能曾在地铁、马路或人群里擦肩而过,也可能再没有互相接近,无论如何她都给予了我很大勇气,让我面对如今操蛋的人生时倍感慰藉。想到这里,自己逐渐平复下来——我没有太多的时间去学着遗忘,时间对我而言是个奢侈品,我还有工作需要马上去做。
从酒吧出来时已是晚上九点多,有人喝的东倒西歪,蹲在马路边呕吐不止。我目送女孩和她的同伴消失在街角,大拿在一旁连连跺脚。R6只能留在狭窄的停车场,等第二天酒气散了再开回来。我和大拿也各自道别,他跳上一辆出租车疾驰而去。我决定在晚风中步行走上一段,于是拐过礼士胡同,走到善源大街,又折向北边的青年路,一直走了有好几公里。
这个时间的城市仍然喧嚣,我看见有年轻人在广场上玩滑板,几个老头老太在跳舞,经过一家会馆门口时,穿着暴露的迎宾小姐还冲我热情地打招呼。这时不知道哪里着了火,一辆消防车尖叫着快速驶过。头顶上,有闪烁着蓝光的低空飞行器缓缓移动,应该是警察在例行巡逻。
我感觉整个城市都闹腾腾的,2074年的北京,既不是那种科幻电影里的赛博朋克堡垒,也不再是纯粹的钢筋混凝土城市,它更像是处在一个过渡阶段,等待从原始跨入文明。而生活在其中的人们,正在不知不觉中经历巨变,他们也许幸运,也许不幸。我不禁想起了小时候生活在乡村,那样的宁静和自在,脑袋中没有什么杂念,没什么欲望,周遭更没什么变化,无忧无虑地成长。可惜,现在再也无法体会到。
走着走着我的酒醒了大半,发觉脑子异常清醒,便招来一辆出租车向家奔去。等打开门时,发觉锅盖在黑暗中朝我走来,它居然大胆地在我脚边蹭来蹭去,这让我受宠若惊。“今天可真是奇妙的一天!”